46神经症:是一种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持久的心理冲突,病人觉察到或体验到这种冲突并因此感到痛苦,且妨碍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但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病理基础。
在ccmd-3中神经症被定义为一组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包括:恐怖症、焦虑症(可分为慢性焦虑/广泛性焦虑和急性焦虑发作/惊恐障碍)强迫症、躯体形式障碍、神经衰弱和其他神经症。
47广泛性焦虑障碍(GAD):在dsm-IV中,广泛性焦虑障碍被定义为具有对一系列生活事件或活动感到过分的、难以控制的担忧,并伴以6种相关的负性或紧张症状中的至少3种。其基本特征是慢性的、不可控的担忧。
48惊恐障碍:又称惊恐症,是指反复出现的惊恐发作作为原发的和主要临床特征,并伴有持续地担心再次发作或发生严重后果的一种焦虑障碍。
49恐怖症:又称恐惧症,是指对于特定事物或处境具有强烈的恐惧情绪,患者采取回避行为,并有焦虑症状和植物性神经功能障碍的一类心理障碍。患者所害怕的物体或处境是外在的(患者身体以外),尽管当时并无真正危险,但患者仍然极力回避所害怕的物体或处境。患者知道自己的害怕是过分的、不应该或不合理的,但这种认知并不能阻止恐怖发作。恐怖症包括:广场恐怖症、社交恐怖症、特殊恐怖症。恐怖症三要素:恐惧体验、预期焦虑、回避行为。
50广场恐怖症又可译为场所恐怖症,它最初用来描述对聚会的场所感到恐惧的综合征,目前已不限于广场。不仅包括害怕开放的空间或害怕离家(独自在家),也包括置身于人群拥挤场合及难以逃回安全处所的地方,如置身于商店、剧院、电梯间、CT检查室、车厢或机舱等。
51社交恐怖症:又可译为社交焦虑障碍,是指对一种或多种处境存在持久的强烈的恐惧和回避行为。回避的对象可以是某个人或某些人,也可以相当泛化,可包括除了某些特别熟悉的亲友之外所有的人。与特殊恐怖症相比,社交恐怖症害怕的社交情境往往不易回避,因此对个人生活影响更明显。
52特殊恐怖症:又叫单纯恐怖症,是指对存在或预期的某种特殊物体或情境的不合理焦虑。最常见的恐惧对象包括:某些动物、昆虫、登高、雷电、黑暗、坐飞机、外伤或出血、锐器,以及特定疾病(如放射性疾病、性病、艾滋病)等。特殊恐怖症以儿童常见。成人特殊恐怖症中对动物恐怖症常起于儿童期,对登高、黑暗、雷电等恐怖则起于青年或中年。
53强迫症(OCD)强迫症是严重影响患者日常生活的一种心理障碍,以反复出现的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为主要临床特征。
54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的共同点:强迫症的临床表现,症状反复、持续出现,患者完全能够觉察;症状具有属我性,即非外力所致,但又非我所愿;症状往往令自己内心焦虑、痛苦;患者明知不应该不合理不必要并有强迫抵抗的欲望,但难以控制和摆脱。
55强迫观念:是OCD的核心症状,是指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的思想、表象或意向。这些思想、表象或意向对患者无意义,患者意识到并极力摆脱但又无能为力,因而苦恼焦虑。
56强迫观念的4种形式:1强迫思维,2强迫表象,3强迫性恐惧,4强迫意向。
57强迫思维:一些字句、话语或信念,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干扰了正常思维过程,但又无法摆脱。表象形式: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怀疑、强迫联想(对立思维)、强迫性回忆。
58强迫表象:反复呈现逼真、形象的内容,而强迫观念是抽象的思想,处想的表象通常是令患者难堪或厌恶的,多见的是生殖器或性行为的形象。其内容可以与强迫观念有联系,也可并存。少数患者的表象外向投射形成假性幻觉。
59强迫性恐惧:表现为情绪方面,与恐怖症的区别是,并非对特殊的环境或物体害怕,而是对自己情绪的恐惧,害怕失去控制害怕发疯,会做出违反社会规则甚至伤天害理的事。与强迫意向的区别是患者没有马上要行动的内在驱使。
60强迫意向,又叫强迫冲动:是一种强有力的内在驱使,一种即将要行动起来的冲动感,但患者从来不会有真正的行动。患者明知是非理性的、荒谬的甚至不可能的,努力控制但无法摆脱。
61强迫行为:又叫强迫动作,是指反复出现的、刻板的仪式化动作,患者感觉到这样做不合理,别人也不会这样做,但却不能不做。
62强迫行为的7种形式:1强迫洗涤,2强迫检查,3强迫询问,4强迫计数,5强迫整理,6强迫仪式行为,7强迫性迟缓。
63强迫洗涤:常见强迫洗手、洗衣等。
64强迫检查:大多继发于强迫怀疑之后。
65强迫询问:OCD患者常常不相信自己,为消除疑虑给患者带来的焦虑,常要求他人给予解释保证。
66强迫计数:表现为反复计数台阶、楼层、数目等。
67强迫整理:表现为按照某种固定的样式或顺序摆放某些物体,过分要求整齐。
68强迫仪式行为:最初只是简单动作缓解焦虑不安,当不足以缓解会增添新内容,形成行为组合。
69强迫性迟缓:患者过分强调事情的对称性或精确性,从而导致动作迟缓,明显影响社会功能。
70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是指经历创伤性事件后引起的精神障碍,其特点是反复体验创伤性经历、持续回避与事件相关的刺激和过度警觉。核心症状是反复体验创伤性经历。患者经历过一次极为严重的精神创伤,这类事件几乎能使每个人产生巨大的痛苦,如天灾人祸、战争、强奸、绑架或恐怖犯罪活动。患者可是直接受害者也可以是可怕场面的目击者或幸存者。通常是在创伤事件后经过一段无明显症状的潜伏期才发病。潜伏期从几日、几周或数月不等,但大多数在6个月内,超过半年以上出现症状者少见。
71心境障碍:是一种以心境紊乱作为原发性决定因素或者成为其核心表现的病理心理状态,原称情感性精神障碍,现称心境障碍。主要表现为情绪或情感处于强烈的、持久的正向或负向的状态,超过了对生过事件应激反应的程度,从而造成不良反应。心境障碍主要分为单相情感障碍(无躁狂,只有抑郁)和双相情感障碍(既有躁狂又有抑郁)。
72单相情感障碍:又叫抑郁症,是复发性的抑郁发作,期间没有躁狂发作。但有三分之一病例可能终生只发作一次。
73重性抑郁障碍:一次或多次的抑郁发作,没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史。患者可以有一次重的发作,然后回到一般功能状态(大多数会复发)。
74心境恶劣障碍:轻度抑郁的一种类型,经常持续很多年。90%会发展到重性抑郁。
75双相情感障碍:是一种既有躁狂发作又可能有抑郁发作的疾病,患病率要低于抑郁症。
76双向障碍:躁狂或轻躁狂与重性抑郁发作交替,中间有正常情绪阶段。
77环性心境障碍:一种慢性情绪障碍,包括很多次轻躁狂发作和很多次的抑郁情绪(轻度较轻,主要表现为兴趣及快感的丧失或缺乏),持续时间长。33%环性心境障碍会发展为双相障碍。
78抑郁发作的临床症状及其类型:抑郁发作的临床症状可分为典型症状和附加症状。典型症状包括:1几乎整天心境抑郁,几乎天天如此,2对日常活动缺乏兴趣或愉快感,3精力减退,易疲劳。附加症状包括:1缺乏自信心或自尊,2不合情理的自责,3反复出现自杀或想死的念头,4思维能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5精神运动性改变,激越或迟滞,6睡眠障碍,7食欲改变。抑郁发作可分为重度抑郁发作、中度抑郁发作和轻度抑郁发作。重度包括全部3条典型症状+5条附加症状,整个发作至少持续2周;中度包括全部2条典型症状+3或4条附加症状,整个发作至少持续2周。轻度包括全部2条典型症状+2条附加症状,整个发作至少持续2周。
79进食障碍:是以严重异常的进食态度及行为为特征,害怕发胖和对体形、体重的歪曲认识与期望是其重要心理病理特点。在DSM-IV诊断标准中,进食障碍包括神经性厌食症和神经性贪食症两种。
80异食症:还有一种进食障碍称为异食症。异食症指发生于婴幼儿和童年期,以持续性嗜食非食物和无营养的食物为特征,且并非其他精神障碍所致的一种进食障碍。异食症的临床表现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咬食一些通常人们认为是非食物和无营养的物质,并引以为乐。患者异食的常见物质有毛发、黏土、油漆、纸片、布块、粪便、石头等。异食症发病时时间可见于儿童的各个年龄段,以5~10岁的儿童最为常见,青春期逐渐消失。
81体像期待:是指人对自己体貌特征的一种心理期待。
82神经性厌食症:(AN)神经性厌食症是以患者自己有意地严格限制进食、使体重下降至明显低于正常标准或严重的营养不良,此时仍恐惧发胖或拒绝正常进食为主要特征的一种进食障碍。
83神经性贪食症:(BN)是一种以反复发作性暴食及强烈的控制体重的观念为特征的综合征。年龄及性别分布类似于神经性厌食症,但发病年龄稍晚一些。这些障碍可被视为持续的神经性厌食的延续。与神经性厌食不同的是体重可以正常的,女性的月经正常。
84神经性呕吐:指一组以自发或故意诱发反复呕吐为特征的精神障碍,呕吐物为刚吃进的食物。不伴有其他的冥、明显症状,呕吐常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无器质性病变,可有害怕发胖和减轻体重的想法,但体重无明显减轻。
85反刍障碍:反刍现象在那些反刍动物身上很普遍,比如牛和鹿,在人身上出现就是不正常了。患者会在吃完饭后将吃下去的少量食物返回嘴中咀嚼,大多数患者认为这一过程对他们有抚慰的作用。有人报告说通过在胃里浸泡一段时间以后,食物的味道变得更好了。反刍在DSM-IV中被归为幼年、童年、青少年时期出现的一种障碍,在智力落后的成年人中患病率约10%。
86神经性厌食症的生理后果:限制卡路里摄入引起闭经,四肢或脸颊长出绒毛,皮肤干燥,头发和指甲易断裂,对冷敏感,急性心脏或肾衰竭的危险。
87神经性贪食症的生理后果:由于重复呕吐而导致唾液腺增大;还会导致牙齿表面的牙釉质腐蚀。持续的呕吐可能会破坏体液的化学平衡,这种情况称作电解质失衡,如不留意会产生一系列的医学后果,包括心律不齐(心跳中断)或心悸、肾衰竭;由泻药的滥用导致的肠道问题,包括便秘或永久的结肠损伤;个体手指上会长出老茧,这是由于她们反复地用手抠喉咙来刺激呕吐反射时,手与牙齿和喉咙摩擦的结果。
88人格障碍:即人格异常,指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使人形成了一贯的反映个人人格风格和人际关系的异常行为模式。这种模式偏离特定的文化背景和一般的认知方式(尤其在待人接物方面),明显影响其社会功能与职业功能,造成对社会环境的适应不良,部分患者为此感到痛苦。
89偏执型人格障碍:对挫折和拒绝过分敏感;对侮辱(无礼)和伤害不依不饶或持久的怨恨;多疑,且带有弥散性,甚至把中性和友好的态度歪曲为敌意或蔑视;好斗争,为个人权力进行不屈的斗争,明显地过分且与处境不和谐;病态性的嫉妒;自视过高,过分重视自身的作用,持久的自我援引态度;认为周围有人搞阴谋的先入为主的观念。
90分裂样人格障碍:主要变现:不能享乐;情感冷淡,对人无温情、无体贴,有人不发怒;对赞扬或批评均无反应;对异性不感兴趣;沉湎于幻想,孤独地活动;无知心朋友,没有亲密或信任的人际交往;不遵守社会传统习俗,行为怪异。
91分裂型人格障碍:病人以情感冷漠及人际关系明显缺陷为特点。主要表现:几乎没有可体验到愉快的活动;情感冷淡;对他人表达温情、体贴或愤怒的能力有限;对于批评或表扬无动于衷;对于与他人的接触毫无兴趣;过分沉湎幻想和内省;没有亲密朋友也不想建立这种关系;明显无视社会常规及习俗,行为怪异不合时宜。
92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主要表现:对人冷酷无情、缺乏同情心;没有责任心,不顾道德准则、社会义务好社会规章;不能与人维持长久的关系;对挫折的耐受性低,受挫后易产生攻击甚至暴力行为;无内疚感,不能汲取教训,处罚无效;与社会或他人相冲突时总是为自己辩解而责怪别人;持续存在的易激怒。反社会人格障碍者最突出的特征是经常发生违反社会法律和规范的行为,其表现为工作不良、婚姻不良,酒精与药物滥用,情感肤浅、无情、自我中心、不诚实、欺骗、作弄他人,冲动性、冲击性及法律问题等。
93边缘型人格障碍:主要表现:以自我意象、人际关系和情绪状态极度不稳定为特征。缺乏持久的自我同一性,对自我表象,性别定向,长远目标或职业选择,价值观念,交友类型等常表现迷惑或混乱。内心常感空虚和厌烦,其情绪基调为抑郁、易激惹和焦虑;由于怨怒而可能导致自毁行为。
94表演型人格障碍:主要表现:自我戏剧化,情绪表达过分;易受暗示,易受他人的影响;情感肤浅;自我中心,自我放纵,不考虑别人;总是渴望得到赞赏,否则感到委屈或受了伤害;追求刺激与兴奋,把自己置于活动的中心,引人注意;为了个人需要经常玩弄手腕,操纵别人。
95自恋型人格障碍:主要表现:自我价值的过分夸大,常幻想自己才干超人,成就卓越,拥有权力、聪明和美貌;内心渴望别人的赞美,但外表又以冷淡和无动于衷来掩饰;缺乏将心比心的共感性,缺乏协调的人际关系。
96回避型人格障碍:主要表现:持续且弥散性的紧张不安感;习惯性地注意自我体验,或不安全感,或自卑感;不断地渴望被别人所接受和欢迎;对批评和反对意见过分敏感;避免甚至拒绝鱼人交往密切,除非别人表示十分欢迎并无条件地不批评他,人际关系受限;日常生活中对可能的危险估计过于严重,倾向于恐惧和回避,但还不到恐怖症的程度,由于追求确定性与安全性,生活方式拘谨。
97依赖型人格障碍:主要表现:怂恿和允许别人在人生重大事件上代负责任;个人需要服从于所依赖的人的需要;对所依赖的人不提任何即使是合理的需求;自认无能,并缺乏精力;总是害怕被抛弃,需要别人反复保证,孤独时感到很不自在或不舒服;在亲密关系终结时有感到被毁灭和无助的体验;遇逆境时有把责任完全推给他人的倾向。
98强迫型人格障碍:主要表现:优柔寡断、过分谨慎,表现出深层的不安全感;完美主义,反复核对检查,过分注意细节;过分认真,顾虑多端,只考虑工作或学习的成效而不惜牺牲愉快和人际关系;拘泥迂腐、因循守旧,不善于对人表达温情;刻板、固执,总要求别人适应其办事方式;经常有厌恶的思想或冲动闯入意识,但还不到强迫症的程度;必须老早就对其一切活动做好计划,并不要其烦。
99物质依赖:是指长期滥用某种物质后,产生一种心理上与躯体上的强烈而不能克制寻觅该种物质的状态,即以体验重复使用该物质的心里快感,同时避免戒断的躯体不适。前者为心理依赖,后者为躯体依赖。物质依赖的标准有三个,分别是耐受性、戒断症状和冲动性使用行为。耐受性是指由于重复使用某种药物,机体产生适应,需要增加剂量才能取得与用药初期同等效力的现象。戒断症状是指依赖者长期大量使用某种物质后突然停用而出现的一组症候,包括口干、恶心、焦虑、头痛等不适感。
物质滥用:是指一种因重复使用或利用某种物质而导致损害性后果的行为模式。物质滥用如果持续,可发展为物质依赖,此时伴有戒断症状、耐药症状和强迫性觅药冲动。物质滥用的标准主要是物质使用带来的心理问题以及非适应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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