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诊治过这样一个患者,暂且称呼他为“A先生”。A先生40来岁,有明确的轻躁狂发作史,但大多数时间在抑郁和焦虑的深渊中挣扎,是一个典型的双相2型患者。一开始他只是咨询一些相关问题,后来才成了我的病号。尽管在多年的治疗中使用过大量的药物,但A先生仍有明显的抑郁和焦虑症状,以嗜睡最为明显,还有就是往复循环的焦虑和不安无时无刻不困扰着他。显然,上一位医生的治疗并没有给病情带来实质性的好转。
A先生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正在服用的药物就有10种,包括:每日4mg的劳拉西泮,每日40mg的安非他命,每日30mg的丁螺环酮,每日mg的锂盐,每日mg的托吡酯,每日30mg的艾司西酞普兰,每日睡前60mg的替马西泮,每日80mg的齐拉西酮,每日6mg的帕利哌酮,每日mg的二甲双胍。而且,他已经很久没有做过血锂水平检测了。尽管他用了这么多药物,但基本没啥效果。每当面对这样的病人时,先要扪心自问,如果病人不能从中受益,我们开这么多药干嘛?通过问诊我发现,我已经完全没法区分哪些是患者本身的症状,哪些是药物不良反应导致的了。A先生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当我还是一名住院医师的时候,我的带教老师经常告诉我需要对症下药,因为在精神科想做出十分准确的诊断绝非易事。这就是为什么会有A先生这样的病号了,医生仅仅是对症下药,而不是根据诊断用药。
药不过三个人认为,如果一个精神科大夫同时给患者使用3种以上的精神科药物,那么他的处方是有问题的。当然,选择药物不能太“任性”。FDA有大量的单一药物安慰剂对照试验数据,这些数据是我们用药的依据,这一点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二药合用或者辅助用药的研究也不少,为药物联合使用提供了大量依据。3种药物联用的对照试验就很少了,而且这些试验证据级别不是特别高。据我所知,精神科领域4种或以上药联用的试验压根就没有。
一旦你同时处方了3种以上的药物,可以说你已经脱离循证医学证据,开始“裸奔”了。当你同时处方3种以上的药物时,你走的已经不是循证医学的治病之路——你仅仅是为了治疗症状而用药。这可能会导致患者摸不着头脑,瞎折腾。
还有个问题是A先生对将近一半的药物说不出个所以然,他压根不知道自己为啥吃这些药。无论是他忘了还是他没法准确表达都不重要了,反正这些都是对症下药,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需要白癜风症状图片及治疗白癫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