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信息,下列重点人群应当优先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1)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船舶引航、航空空勤、生鲜销售、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工作人员。
(2)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工作或者学习的人员。
10类人群不宜接种疫苗:
1.严重过敏体质,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
2.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3.1个月内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
4.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或核酸、抗体检测阳性者;患有惊厥、癫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史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
5.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6.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7.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
8.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妇女、在接种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9.已知或怀疑患有精神抑郁症或狂躁症者;
10.14天内接种过其他疫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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