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无私奉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感激之情难以言表。最后再次表达对您们的万分感谢!”
省公安厅日前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写信者是60岁的临安人周女士,事情的原由是她女儿因身陷“套路贷”患上严重抑郁症,家人报案后,警方及时介入迅速破案。这封感谢信的背后,是一起从6万元借款“滚”到多万元的“套路贷”团伙案件。
26日,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分局召开媒体座谈会,通报案情;受害人母亲周女士现身说法,讲述两年来这个家庭的痛苦煎熬;记者面对面采访案件嫌疑人董某(取保候审),揭秘“套路贷”的内幕。
受害人母亲讲述
半年内借款6万竟滚到余万
谈及事情的来龙去脉,受害人母亲周女士在昨日的座谈会上几度哽咽。
今年35岁的明明(化名)是临安本地人,家境殷实,婚后一直想做点小生意。
年7月,明明在表姐的介绍下认识了做小额贷款中介的孙某,孙某得知明明想做生意,但缺少启动资金,就向明明推荐了一款“飞贷”APP,贷款23万元,每个月支付的利息加本金只需1.9万元左右,扣除点位费2.3万元,实际到手20.7万元。明明一听利息低,还款无压力,毫不犹豫地贷了23万元。
“套路”就从这一步慢慢开始。孙某知道明明名下有一处房产,且其父母名下有大量土地、房产,便经常借关心之名提醒明明:几号要还飞贷,需要还款多少,如果还不上可以帮忙想办法等。由于经营不善,明明的生意慢慢入不敷出,每个月的还款成了问题。
同年10月12日,在孙某的引荐下,明明向开设小额贷款公司的阿彪借款。
“无抵押、零存款,只需要身份证就可以借款。借款10万元,10天利息1.2万元。”阿彪的介绍让走投无路的明明找到了“救命稻草”,即使借10万元仅仅到手6万元,且借款合同上的金额是15万元,借款10天,利息1.2万元,另外还要加收家访费、中介费、保证金3万元……明明还是签下了借款合同。
借款一周不到,阿彪又联系明明,询问是否能还款,如果不能,可以帮忙推荐其他贷款公司。实在没钱的明明答应了,又向新的贷款公司老板娘朱某某借了钱。
贷了又贷,短短半年,明明“借新债还旧债”,在20多家公司欠下了高达多万元的债。其间,明明还与朱某某签了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自此彻底陷入“套路贷”的深渊。
女儿患上严重抑郁症
家人最终报警求助
由于明明已无法按时还款,借款方以合同上的借款金额向法院提起诉讼,还要求明明将其名下房产过户抵押,但由于缺少相关证件,房子一直未过户。
同时,根据明明留下的通讯录信息和家庭地址,借款方不断短信电话骚扰明明的父母和丈夫,更是经常纠集多人上门暴力催账。年12月,在阿彪的威逼利诱下,明明签了3张10万元和数张5万元的借款合同;年4月,阿彪再次威胁明明,将明明关在车内对其拳打脚踢,并胁迫签下万元的欠条。
为了摆脱债主,周女士变卖家中一处房产得款余万元,又凑了60余万元,总计余万元还给债主,但还有余万元无力偿还。明明由于多次被债主威逼利诱、拳打脚踢,在高度紧张、恐惧的情况下精神出现异常,有明显的自杀倾向。经医院诊断,明明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和狂躁症。明明的家人最终选择报警。
周女士称,因为女儿的病情,前后的治疗费已花费四五万元,女儿的病情仍是时好时坏。
临安警方通报
成立专案组迅速破案
抓获30名嫌疑人捣毁窝点8处
近日,临安公安分局锦城派出所副所长姚海韵在会上通报了案情。
接到报警后,临安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由于此类案件的侦办在杭州地区尚属首例,临安警方安排专人前后两次赴上海学习“套路贷”办案经验,还邀请上海市检察院的“套路贷”案件专家来上课。此外,临安公安联合法院、检察院四次召开关于“套路贷”案件办理研究讨论会。
受害人的证人证言是“套路贷”案件办理的关键,根据明明的身体情况,专案组民警前后10医院为明明做笔录,通过分析研判,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经过深入调查,专案组锁定朱某某、吴某、陈某、孙某为首的团伙成员近30名嫌疑人,逐步掌握该团伙的犯罪手法、作案方式和相关证据。
今年3月15日凌晨,临安警方组织警力人,兵分10路对前期确定的嫌疑人办公地点和住处开展统一抓捕行动,打掉一个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非法经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包括朱某某、吴某、陈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30名,捣毁窝点8处。
目前,朱某某、吴某等3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涉案车辆被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嫌疑人现身说法
如何从“受害人”变“参与者”
短短一年时间,33岁的临安男子董某从“套路贷”受害人变成了参与者。在以朱某某、吴某等人为首的“套路贷”团伙中,董某负责跑腿、开车接送等。
董某和“套路贷”沾上边,源于年。在临安一处工地打工的董某,在一次打桌球时认识了“套路贷”中介。此后,中介开出“借出元10天就能回收0元利息”的条件,这对于月入元的董某来说很诱人,却不知这次借款让自己从此陷入了“套路贷”。
0元的利息并没有悉数收回,又赶上过年急需用钱,拿不回钱的董某在中介的介绍下,又从另一个“套路贷”老板处借来5万元用于周转。就这样,用新债还旧债,董某共欠下近40万的债务。到去年年底,发现不对劲的董某决定不再借新债还旧债,抽身而出。
董某称,“套路贷”的老板一般来说本身就开寄卖行或贷款公司,他们从网络、电视模仿犯罪手段,而几乎每个老板都会聘用“私人律师”,律师费一年2万元。此外,若法院宣判借条上的借款有效,根据借条上写明的借款数额,律师还能拿到一定比例的报酬。
在深陷“套路贷”的受害者中,一男子短短两个月就借款50多万,全部用于挥霍。受害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也是把款项用于赌博、挥霍等。
被取保候审的董某称,为了还债,自己也从亲友、同学等处借款,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伤害了亲朋,日后他打算和老婆通过打工慢慢还清这些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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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麻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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